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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征收业务问题的通知

成地税函发[95]170号颁布时间:1995-09-15

     1995年9月15日 成地税函发[95]170号   关于“建筑业”与“服务业”划分问题的规定,经请示省局明确:对从事清洁业 务的清洁公司、房产管理部门等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征收业务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1995] 097号)(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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