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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多用户计算机系统的通知

成地税发(95)30号颁布时间:1995-02-24

     1995年2月24日 成地税发(95)30号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给国民经济生产、技术、管理带来了巨大变化, 并已成为实现技术改造和科学管理不可缺少的现代化手段。地方税务局要适应纳税申 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的征管新格局,必须在高起点、高水平上广泛应用计算机现 代化技术,以提高税收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了加快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的步代,加 强对计算机配备以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各地不再自行安 排开发税收征管计算机软件,以减少不必要人力和设备的浪费,逐步建立全市计算机 多用网络系统,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计算机的购置、配备管理,市局由计财处负责,各区(市)、县和分局应归 口计财科。计算机设备购置的原则是“统一、先进、实用、可靠”。市局将制定计算 机管理制度,下发执行。   2、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研制、开发、推广,根据“先进、实用、统一”的原则, 市局拟统一多用户、网络环境下的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行多 用户计算机系统,逐步建立全市税收信息管理网络系统。   3、计算机人员的培训,市局将在目前单机操作系统人员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培 训多用户,多任务的分时操作系统人员,以适应税收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的工作需要。   各地接通知后,应积极稳妥地布置工作,并及时将开展计算机运用的情况报告市 局计财处,以便纳入全市计算机管理应用工作程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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