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税收会计改革的通知
成地税函发(95)221号颁布时间:1995-12-25
1995年12月25日 成地税函发(95)221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84号《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会计
改革的通知》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发[1995]268号文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接文件后,与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地税发[1996]177号《全面推行税
收会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并贯彻执行,确保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税收会计
改革。
附: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税收会计改革的通知
(国税发[1996]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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