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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四川地区提供应税劳务汇总申报缴纳营业税问题的函

川地税函[2000]157号颁布时间:2000-05-31

     2000年5月31日 川地税函[2000]157号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四川省汇总申报缴纳营业税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公司在华 提供电信安装服务劳务项目小、工期短,涉及我省多个市、地、州,分别纳税确实存 在诸多问题的实际,经研究,现函告如下: 一、你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起,在我省境内所提供的建筑安装指导劳务应 缴纳的营业税,直接向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汇总申报缴纳。 二、鉴于你公司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的不同特点,同意采取按季邮寄汇总申报 缴纳方法。   三、具体汇总申报缴纳税款问题,请你公司直接与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联系。 电话:028-678172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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