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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川财税[2000]4号颁布时间:2000-04-03

     2000年4月3日 川财税[2000]4号 各地市州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2000]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0年2月28日 财税字[2000]25号)(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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