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关于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02-01
2001年2月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0]84号)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办法>的通知》(川地税函[2000]186号)的精神,税前扣除项目政策较往
年作出了比较重要的变动,我局拟在3月初公布2D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
修改《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编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并在3月中旬
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培训班,请大家注意3月份的《地税通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