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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1]15号颁布时间:2001-02-14

     2001年2月14日 成地税函[2001]15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 计算公式对应税率通知》(国税发[200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 式对应税率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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