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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0]010号颁布时间:2000-01-13

     2000年1月13日 川国税函[2000]010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9]2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 执行。 一、城市商业银行1999年度的计税工资标准,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8]212号文件执行。   二、各地国税机关应对《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 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00年5月底前书面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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