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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市地税发[1999]114号颁布时间:1999-03-30

     1999年3月30日 市地税发[1999]114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8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对 福利企业、校办企业的优惠政策执行到1999年底,并对两类企业进行检查,查出 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追缴所得税税款入库,以上通知,请认真执 行。 附件: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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