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工业企业使用国外借款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字[1992]7号颁布时间:1992-03-25
1992年3月25日 财会字[1992]7号
国务院各企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我部[91]财国债字第 069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国外借款财务管理暂行
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使用国外借款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执行。
附件:国营工业企业使用国外借款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国营工业企业使用国外借款的会计核算,合理使用国外借款,提高项目
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91]财国债字第 069号文件附发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国
外借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国营工业企业使用国外借款有关会计处
理规定如下:
一、关于记帐汇率和帐面汇率。国营工业企业对国外借款业务的会计核算,应以
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
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外币金额增加时,按记帐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减
少时,按帐面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记帐汇率,根据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
(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以采用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
折合汇率。帐面汇率,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等方法计算。
二、关于外币存款。经批准开设外币存款户的企业,应在"201专项存款"科目下,
设置"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外币存款包括使用国外借款转存的外币存款、从国外贷款机构
提取的周转金存款等。专项存款并应按照银行名称、存款种类和不同的货币分别进行
明细核算。企业外汇额度的收支,应另设备查簿登记,不通过专项存款科目核算。
企业经批准将借入的外币资金兑换人民币资金弥补国内投资不足时,应按实际兑
换的人民币金额,借(增)记"专项存款──人民币存款"科目,按帐面汇率折合的人
民币金额,贷(减)记"专项存款──外币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减)记或贷
(增)记"专用借款"科目。
三、关于基建借款。企业应在"411基建借款"科目下,设置"国内借款"和"国外借
款"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建设单位交付使用各项财产的性质分别"固定资产借款""流
动资产借款""其他支出借款"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收到建设单位购建完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按照建设单位
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中确定的人民币价值,借(增)记"固定资产──原材料"(计划
成本)"待核销基建支出"等科目,贷(增)记"基建借款──国外借款("固定资产借
款"、"流动资产借款"、"其他支出借款")"科目,借(增)或贷(减)记"材料成本
差异"科目。在登记"基建借款"科目时,还应按照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中注明的外币
金额和折合率,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下同)。
2.归还基建借款时,按还款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大于帐面人民币金
额的差额,借(增)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增)记"基建借款"科目; 按还
款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小于帐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同时按还款数,借(减)记"基建借款"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按照
不同的还款资金来源,借(增或减)记"利润分配""应交税金""专用基金"等科目,贷
(减)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
3.企业按规定用调剂外汇额度配套人民币归还基建借款,调剂外汇用人民币支付
的外汇价差,记入"待核销基建支出",借(增)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减)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关于专项工程借款。企业应在"414专用借款"科目下,设置"国内借款"和,
"国外借款"两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向国内或国外借入的各种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借
款。"国外借款"应按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贷款部
门和贷款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利用国外借款进口设备、支付有关费用(包括进口设备价款、运输费、承
诺费、手续费等)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和规定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增)
记"固定资产""专项物资""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贷(增)记"专用借款──国外借款
"科目。企业支付的设备价款、运输费、承诺费、手续费等,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2.企业利用国外借款进行专项工程所发生的支出,仍然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
核算。其核算方法,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按规定用调剂外汇额度配套人民币归还专用借款,调剂外汇支付的人民币价
差,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调剂外汇价差,借(增)记"专项工
程支出"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借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专用借款──国外借款"科目的外币余额中用于专
项工程的部分,按照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的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其帐面人
民币金额的差额,计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按照项目完工交付
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大于帐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借记"专项工程支
出"科目,贷记"专用借款──国外借款"科目;按照项目完工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的人民币金额小于帐面汇率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结转专项工程,借
(增)记"固定资产"科目,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
4.归还专用借款时,按还款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其帐面人民币金
额的差额,计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不再调整固定资产价值)。按还款时国家外汇
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大于帐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借(增)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
贷(增)记"专用借款──国外借款"科目;按还款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小于帐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按还款数,借(减)记"专用
借款"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专项存款"等科目,并按照不同还款的资金来源,
借(增或减)记"利润分配""应交税金""专用基金"等科目,贷(减)记"专项工程支
出"科目。
企业如用外币存款偿还外币专用借款,应按外币金额和各自的帐面汇率折合的人
民币金额,借(减)记"专用借款"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科目,并将人民币金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同时,按照不同的还款资金来源,借(增
或减)记"利润分配""应交税金""专用基金"等科目贷(减)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
5.经批准由财政部门补贴或垫付国外借款利息的企业,应支付的国外借款利息,
仍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应支付的利息,借(增)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
贷(增)记"专用借款"科目。企业收到财政部门的专项拨款时,借(增)记"专项存
款"科目,贷(减)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补贴利息),或贷(增)记"专项应付款"
(垫付利息)科目。支付利息时,借(减)记"专用借款──国外借款"科目,贷(减)
记"专项存款"科目。归还财政垫付利息时,借(减)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减)
记"专项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关于国外赠款。企业接受的捐赠,如为现金捐赠,按照受赠的金额折合为人
民币入帐;如为实物捐赠,对于附有发票帐单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折合为人民
币入帐;发票帐单的,参照同类实物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入帐。企业收到的捐赠,
借(增)记"固定资产""原材料"(计划成本)"银行存款""专项存款"等科目,贷(增)
记"固定基金""流动基金"科目,借(增)记或贷(减)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六、会计报表。企业的"基建借款及专项借款表"(会工22表),应按如下格式填
报(格式附后)。
"基建借款及专项借款表"编制说明如下:
1.本表反映企业在年度内基建借款、专项借款(包括专用借款,投资借款、应付
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下同)的增减变动和结欠情况,编制本表是为了分析基建借
款,专项借款的借入、归还情况,检查偿还借款计划和合同的执行结果。
本表第8行、30行"外币折合差额"项目,反映由于外汇折合率变动而多付的人民
币数额,少付数以"-"号表示。
2.本表"基建借款"各项目,反映由建设单位随同购建完成财产的交付使用而转来
的应由生产企业偿还的基建借款。应分别国内借款和国外借款及不同借款项目,按开
始借入日期先后,依次分栏填列。国外借款栏,并应按借款项目和币种分别原币和折
合人民币金额填列。第1至24行各项目的数字和日期,应根据"基建借款"科目的年初、
年末余额、本年累计发生额和有关记录分析填列。
3.本表"专项借款"各项目,应按国内借款、国外借款的种类和应付引进设备款,
依次分栏填列。国内借款栏包括:专用借款中的国内借款、投资借款、应付债券(不
包括发行的补充流动资金的债券),并分别科目名称和种类填列;国外借款栏包括专
用借款中的国外借款部分,并按外国政府借款、国际金融组织借款、国际商业组织借
款等和借款种类分别原币和折合人民币金额填列。
第25行至47行各项目数字和日期,应根据"专用借款""投资借款""应付债券""应付
引进设备款"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年初、年末余额、本年累计发生额和有关记录分析
填列。
本表第32行至38行,反映企业按照规定用借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利润、税金以及
用企业专用基金、借入资金存款利息等归还借款本息的数额。
4.本表各行数字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1行+3行-9行=16行;
3行=4行+5行+6行;
9行=10行+11行+12行+13行+14行+15行;
25行+27行-31行=39行;
27行=28行+29行+30行;
31行=32行+33行+34行+35行+36行+37行+38行。
基建借款及专项借款
会工22表
编制单位: _____年度 单位:元
行 国内借款 国外借款
基建借款 基本建设拨改贷借款 其他基建借款 _项目 _项目 _项目 _项目 _项目 _项目 _项目 _项目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次 __项目 __项目 __项目 __项目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币 币 币 币 币 币 币
一、年初未还数 1 × × × × × × × ×
其中:未付利息 2
二、本年增加数 3
1.固定资产借款 4 × × × × × × × ×
2.流动资产借款 5 × × × × × × × ×
3.其他支出借款 6 × × × × × × × ×
其中:应付利息 7 × × × × × × × ×
外币折合差额 8
三、本年归还数 9 × × × × × × × ×
1.用利润归还数 10 × × × × × × × ×
2.用税金归还数 11 × × × × × × × ×
3.用专用基金归还数 12 × × × × × × × ×
4.用基建收入归还数 13 × × × × × × × ×
5. 14 × × × × × × × ×
6. 15 × × × × × × × ×
四、年末未还数 16
其中:未付利息 17 × × × × × × × ×
五、补充资料:
1.借款合同金额 18 × × × × × × × ×
2.累计借入数 19 × × × × × × × ×
其中:应付利息 20 × × × × × × × ×
3.累计归还数 21 × × × × × × × ×
其中:已还利息 22 × × × × × × × ×
4.开始借入日期 2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5.规定还清日期 2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续表
国内借款 应 付 国外借款
行次 __科目 __科目 __科目 __科目 引 进 外国政府借款 国际金融组织借款 国际商业组织借款 其他
专 项 借 款 设备款 _种类 _种类 _种类 _种类 _种类 _种类 _种类 _种类
__种类 __种类 __种类 __种类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原 人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民
币 币 币 币 币 币 币 币 币
一、年末未还数 25
其中:未付利息 26 × × × × × × × × ×
二、本年增加数 27
1.借入数 28 × × × × × × × × ×
2.应付利息 29 × × × × × × × × ×
3.外币折合差额 30 × × × × × × × × ×
三、本年归还数 31
1.用增加的利润归还数 32 × × × × × × × × ×
2.用增加的税金归还数 33 × × × × × × × × ×
3.用专用基金归还数 34 × × × × × × × × ×
4.用借入资金存款利息归还数 35 × × × × × × × × ×
5.计入企业管理费的利息 36 × × × × × × × × ×
6.用借款结余归还数 37 × × × × × × × × ×
7. 38 × × × × × × × × ×
四、年末未还数 39
其中:未付利息 40 × × × × × × × × ×
五、补充资料:
1.借款合同金额 41 × × × × × × × × ×
2.累计借入数 42 × × × × × × × × ×
其中:应付利息 43 × × × × × × × × ×
3.累计归还数 44 × × × × × × × × ×
其中:已还利息 45 × × × × × × × × ×
4. 开始借入日期 4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规定还清日期 47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