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8]3号 颁布时间:2018-01-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精神,规范和指导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地方协会充分发挥准则联络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作用,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征求意见工作。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我会。
联系人:岳华光侯亮亮
联系电话:(010)88014232/88014231
邮箱:biaozhun cas.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33室
邮编:100045
附件:
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