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15〕19号颁布时间:2015-08-04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改进和加强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钢铁企业产品成本管理水平,促进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现予发布。请你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常 琦
电 话:010-68552527
传 真:010-685525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电子邮箱:changqi@mof.gov.cn
附件:1.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2.《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