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12]36号 颁布时间:2012-1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提升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格式财务报告的行业可比性,有效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的扩展工作量,我部制定了通用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现发布征求意见。
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以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银行财务报告中的共性实务为基础,考虑了通用分类标准的现有内容、未来通用分类标准体系的发展方向以及相关监管扩展分类标准的实际情况,反映了银行业财务报告的共性特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编制XBRL格式财务报告时应当遵循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为方便广大会计人员和社会公众阅读理解,更好地说明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内容及技术架构,我们起草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指南和元素清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意见反馈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和专家对《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测试和讨论,围绕征求意见问题将书面意见于
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电子文件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栏目下载,或登录XBRL中国地区组织网站(www.xbrl-cn.org)下载。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冷冰 赵金光
联系电话: 010-68553016 68553275
传 真: 010-68552534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 lengbing@mof.gov.cn, zhaojinguang@mof.gov.cn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的问题
2.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指南(征求意见稿)
3.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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