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0]6号颁布时间:2010-0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证券业评估机构:
根据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自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资产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批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现在活动开展已经过半,根据财政部党组要求,为总结前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实现党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政治领导,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下一阶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地方资产评估行业党组织和协会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检视前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进展及活动成效。
总结前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重点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贯彻中央部署和要求情况,与行业和本单位实际结合情况,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容及效果,开展调研情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行业产生的影响;对阻碍行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思路,学习实践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下一阶段改进与完善的建议和措施。
二、扎实开展下一阶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各资产评估机构和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在下一阶段,要紧紧围绕服务行业科学发展,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优化执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等工作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措施、责任和时限,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资产评估机构可持续经营和资产评估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做优为基础进一步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做大做强做优,更好地发挥资产评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资产评估机构要扎实有效抓好下一阶段的活动
1.严格要求,务求实效。中央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阶段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必须认真贯彻,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开展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执业质量上水平的目标,结合机构情况确定具体内容、方式和措施。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资产评估机构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和执业质量、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科学发展,将机构规范执业、可持续经营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尊重机构内部党员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通过党员带动广大从业人员,努力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规范、全方位覆盖。
2.围绕中心,学用结合。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行业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的理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资产评估机构持续发展的问题。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和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做精做专做特结合起来;与拓展业务领域、规范机构治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结合起来;与提高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维护职业尊严和树立专业形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起来。
3.创新方式,突出特点。各资产评估机构要结合项目地点分散、人员流动执业等特点,可采用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网上论坛等方式及时向党员传递最新学习动态。将党员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结合起来,确保参学对象“一个都不能少”。采用党组织集中学习与党员自我学习等多种方式,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区别资产评估机构中的负责人党员和一般党员不同职责,相应提出不同要求,分别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要根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本机构的人员素质、业务结构、发展目标等实际,制定机构规范发展的模式和科学发展的目标,突出特点,确保效果。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资产评估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方式和方法,及时宣传从业党员领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会与实践,宣传本机构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的成绩和值得总结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地方资产评估协会要加强检查指导
1.加强协调指导。各地方协会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协调指导,帮助解决资产评估机构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已建立党组织的资产评估机构要按照中央要求指导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未建立党组织的要督促指导建立党组织,或建立临时党组织并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努力确保从业党员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同时要保持与中评协及地方党委、财政部门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充分运用简报、文件等方式,及时报告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情况。组织开展跨机构的集中学习、交流,促进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2.严格督促检查。各地方协会要通过走访资产评估机构、现场检查验收等形式,督促检查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情况。要采取访谈、查阅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党组织覆盖、学习实践载体及方式、舆论宣传等方面进行检查。深入了解会议记录情况、党员参学情况、文件材料整理情况及资产评估机构科学发展的进展情况等。对每个资产评估机构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出检查验收报告,指出资产评估机构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地方协会在全面检查验收资产评估机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的总结报告,上报中评协和本级财政部门党组织。
3.及时总结经验。各地方协会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分析本地区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核实和分析研究,把事实搞准确,把深层次原因搞清楚,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梳理资产评估机构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产评估机构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4.树立先进典型。各地方协会通过检查指导本地区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要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并进行表彰,为引导资产评估行业科学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对特别优秀的,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中评协和本级财政部门党组织。
中评协将对各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并派出巡回指导组巡回指导各地的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检查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落实情况以及组织领导、党组织覆盖、学习实践载体及方式、舆论宣传等情况。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地方协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成效作出评价,并将召开资产评估行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汇报会,请各地方协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师连慧 赵林
联系电话:(010)88191770 88191762
传真:(010)88191707
邮箱:slh@cas.org.cn
地方协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可参阅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
2.《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27号)
3.《关于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41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