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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2009]75号颁布时间:2009-05-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蔓延,我国也发现输入性确诊病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地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甲型H1N1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为严密监控防范,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提供良好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对广大从业人员防范疫情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正确认识,避免恐慌情绪,强化自我预防能力;及时宣传防控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创造健康卫生的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制止疫情在我国传播。
  三、加强防范,科学应对
  各地协会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工作,加强防范和疫情监控工作,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机制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热等流感症状的,应及时就诊,做到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中评协。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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