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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2001年度具体会计准则发布实施次序征询意见的函

财会便[2001]14号颁布时间:2001-08-15

     2001年8月15日 财会便[2001]14号   最近,财政部发函,就2002年度会计准则发布实施次序征求意见。这是财政部为 使会计准则立项和发布次序充分反映市场经济发展和会计实务需求,每年进行的一项 例行工作。往年大家所发表的意见,对财政部组织会计准则制定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 用。根据财政部建议,现将该征询意见函全文刊发,请读者发表意见,并请直接将有 关意见送会计准则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 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部队后勤部,各中央直管企业: 为全面了解企业对会计准则的需求情况,掌握会计准则发布的先后次序,我们设 计了这份问卷,请组织所属企业填答。 问卷的填答方式是:在你们选定的项目格内打勾。你们认为还有哪些准则需要制 定,也请填在表内下半部分并打勾。《问卷》可以复印。 请将填好的《问卷》于9月15日之前寄: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 员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820 电话:010-68552531/68552932 传真:010-68552934 附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发布次序的问卷 单位性质(如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 具体会计准则项目 急需 次需 一般 每股收益       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减值       中止营业       减值       清算       重估价       保险       折现       养老金       农业       石油和天然气       金融工具       采掘业(石油和天然气除外)       所有者权益       银行基本业务       所得税       捐赠和政府援助       财务报表列报       建议增加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项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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