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参照其他执法部门服装改革情况,总局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了税务制服改革工作。为了避免资金浪费,总局下发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税务制服换装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07号),要求各地从2004年8月1日起暂停税务制服换装工作。
由于全国统一着装整顿工作尚未结束,税务服装改革暂不能到位。对于确需制作发放少量现行税务制服的单位,可本着不影响工作又不浪费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发放少量现行税务制服,解决改革时期税务制服暂时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