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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国税发[1997]21号颁布时间:1997-02-06

     1997年2月6日 国税发[199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 税务学院: 为了加强对税务系统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税务系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根据近来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化较大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研究决定, 对原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 成为: 组 长:项怀诚(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贺邦靖(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权兆运(监察局局长) 张 伟(办公厅主任) 李长海(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董志林(人事司副司长) 刘崇良(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纪检组、监察局,联系电话: 6341723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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