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车辆购置税 > 正文
国税函[2008]317号颁布时间:2008-0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印制了《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8年第一册、总第十二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各地税务机关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的依据。 附件:(略)
上一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第二批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防汛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