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5日 国税函[2005]289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苏国税函[2004]49号)收悉,批复如下:
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是2002年在无锡(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
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研究生产封装加工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
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等。注册资本5.7亿元人民币(已
到位4.2亿元人民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2目规定,同意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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