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正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使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外汇资金联合经营能否视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批复

(85)财税外字第094号颁布时间:1985-06-01

               1985年6月1日 (85)财税外字第094号 广州市税务局:   你局税外[1985]269号文悉。关于使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外汇资金联合经 营能否视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问题,现批复如下:   1.国内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利用中国银行的外汇资金及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的外汇资金共同举办的联合经营企业,在税收上不能视同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办理。   2.(编者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