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7-06-02
项目
|
公司制创投企业
|
合伙创投企业
法人合伙人
|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
|
天使投资个人
|
|
办理时间
|
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
|
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以及分配所得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
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
|
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3个月内
|
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
|
办理主体
|
公司制创投企业
|
合伙创投企业
|
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
|
合伙创投企业
|
天使投资个人和初创科技型企业
|
受理机关
|
公司制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
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
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
|
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
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
报送资料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复印件。
|
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
1.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2.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
|
留存备查资料
|
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天使投资个人无需);
2.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现金投资时的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3.创业投资企业与其关联方持有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的说明(天使投资个人无需);
4.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的有关资料:
(1)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比例的情况说明;
(2)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证明材料;
(3)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情况声明;
(4)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总额比例的情况说明。
5.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时间、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分配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的《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法人合伙人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