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局关于对英国×××工程有限公司来华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87)财税油政字第25号颁布时间:1987-11-26
1987年11月26日 (87)财税油政字第25号
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分局:
你局(87)财税油津政字第5号文收悉。关于对英国×××工程有限公司派遣来
华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何征税的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英国×××工程有限
公司和日本××株式会社联合与日中石油开发株式会社签订合同,为渤海BZ28-1
的水面设备提供技术服务的事实,并未构成该英国公司来华人员的报酬是由我国居民
的雇主支付或该公司设在我国的常设机构负担的条件,因此,根据中英税牧协定第十
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来华执行上述合同的英国雇员,一个会计年度中
在我国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的,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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