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税工程运行环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894号颁布时间:2000-11-08
2000年11月8日 国税函[2000]8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总局统一部署,金税工程稽核系统与协查系统分两批推行,第一批9省市包
括辽宁(大连)、山东(青岛)、江苏、浙江(宁波)、广东(深圳)、北京、天津、
上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01年1月1日开通运行;第二批其他22省区
将于2001年7月1日开通运行。目前,第一批9省市的网络建设工作已经完成,
稽核与协查设备的配备、软件的培训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第二批22
省区的网络建设也在加紧实施中。为确保金税工程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
有关金税工程运行环境等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第一批9省市系统运行环境(详见附件)。除总局统一采购的计算机类设备
外,其余计算机类设备均由各地自行解决。为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扫描仪)
配套的微机由各地自行安排。
二、第一批9省市培训由总局统一安排,各地具体组织,厂商和软件开发商提供
师资和培训资料。应用软件培训将于200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进行,具体
培训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三、第一批9省市软件安装。地市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核服务器的操作系统(AIX、
IRIX或UNIXWARE)由厂商(联想公司、中软公司、SCO公司)安装,联想、中软
公司的安装工作即将完成,请各地注意验收;SCO公司已经提前在DELL服务器上安
装了SCOUNIXWARE操作系统,SCO厂商已经给各地发货,请各地及时验货,
并验收安装的操作系统。ORA-CLE数据库已由总局统一购买,厂商将于2000年
11月初发货,请各地及时验货,Oracle数据库由长城公司负责安装。
区县级税务机关的稽核/协查服务器和地市以上税务机关的协查服务器的操作系
统(WINDOWS2000),由各地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安装。
WINDOWS2000产品由厂商负责发货到省局,请各地及时验货。协查系统与稽
核系统共用一台服务器。
前端工作站的操作系统(WINDOWS95/98)和应用软件由各地自行安装。
服务器端应用软件由长城公司在200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安装。地市
以上税务机关服务器由长城公司上门安装,区县级税务机关的服务器由各市集中到一
个地点,由长城公司统一安装。
四、第二批22省区的运行环境、培训及安装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具体事项另行
通知。第二批22省区地市以上稽核设备、数据库由总局统一招标购买,将于
2000年年底启动;区县级稽核设备与通信服务器为同一台设备,已由总局购买并
下发各地,其操作系统WINDOWS2000已由总局购买Licence许可,厂商已经发货,
请各地及时验货,并交由网络集成商负责安装调试。除总局统一采购的计算机类设备
外,其余计算机类设备均由各地自行解决,保证2001年7月1日开通。
五、为保证协查子系统与其他子系统同时运行,总局要求各级稽查局原则上要与
隶属的各级税务机关同址办公,由于客观原因,目前难以合署办公的,总局已要求第
一批9省市的区县国税局所辖稽查局应于2000年10月底前以专线方式与区县国
税局连通网络;第二批22省区区县国税局所辖稽查局,应于2001年1月底前以
拨号或其他方式与区县级国税局连通。
请各地按照总局统一规划,配合作好上述工作,由总局统一配备的硬件和软件请
各地组织验货和验收,并在验货清单和验收表上签字。第一批9省市的自配设备要求
在2000年11月20日前配备到位,并于11月底前就所有设备到位情况向总局
提交正式报告。第二批22省区的自配设备要求在2001年3月底前配备到位,以
保证金税工程按时完成。总局将组织抽查计算机设备到位情况。
如有疑问,请与总局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观电话:(010)63417618
魏炎玲 (010)63417626
附件:金税工程运行环境说明
1.地市以上税务机关(稽查局与大局同址)
2.地市以上税务机关(稽查局与大局异址)
3.区县级税务机关(稽查局与大局同址)
4.区县级税务机关(稽查局与大局异址)
5.直辖市区县税务机关(稽查局与大局同址)
6.直辖市区县税务机关(稽查局与大局异址)
7.使用CTAIS的地市税务机关
8.使用CTAlS的区县税务机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