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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0]58号颁布时间:2000-01-18

     2000年1月18日 国税函[200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及时了解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 制度,总局编制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按照报表的格式统一布置下发,从1999年 起正式执行。 二、各地在报送报表时要附有简要的文字说明,说明书包括3个方面:当年竣工 项目情况,按级次、个数、面积、投资数说明;当年新开工项目情况,按级次、个数 说明;年度基建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即年初安排情况,年终预算执行情况,按级次分 别加以说明;其他需加以明确的事项。 三、报表要严格按说明要求填列,内容要详实、准确。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5张:国税局系统资金平衡表、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综合表、国税局 系统基本建设在建项目明细表、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明细表、1999年底 国税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基本建设情况统计表(此表为一次性)。   四、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证报表质量。需要由项目在建办公室的行政处 填报的,在其填报后,负责系统基建管理的处室审核汇总并经主管局长签字后向总局 报送。希望各地做好协调,准时报送。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地应于次年元月30日前将报表软盘(用国税局系统财务报表软件编制)及文 字说明报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因1999年财务报表布置较晚,报送时间 为2000年4月30日前。 附件: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略)   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财务报表编报说明(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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