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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3〕69号颁布时间:2013-12-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1111

  附件: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人保慈善基金会

  4、心平公益基金会

  5、智善公益基金会

  6、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7、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8、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9、增爱公益基金会

  10、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

  11、东风公益基金会

  12、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13、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14、安利公益基金会

  15、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

  1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17、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18、亿利公益基金会

  19、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20、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21、中国益民文化建设基金会

  22、鲁迅文化基金会

  23、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4、周培源基金会

  25、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26、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27、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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