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中有关损失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5号颁布时间:2005-01-28
2005年1月28日 财税[2005]5号
上海、山东、河南、陕西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京、
天津、河北、辽宁、安徽、福建、厦门、湖北、湖南、深圳、重庆、新疆省(区、市)
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吉林、青岛、四川省(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国重型汽车集团的重组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重型汽
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汽财务公司)重组中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对重汽财务公司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名单见附件)因免除重汽财务公司
2001年7月31日前所欠付的利息以及欠付本金打折后一次性偿还而实际发生的
损失,允许债权人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对重汽财务公司相应增加的
收益,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重汽财务公司重组损失税前列支的债权人名单
债权人名称 所在地区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北京市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工信托投资公司
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国巴黎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市
标准渣打银行天津分行
华北制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创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
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三井住友银行上海分行
德国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锦江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安徽信托投资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福建联华中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市
山东齐鲁石油化工联营开发总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山东鲁峰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槐荫区支公司
济南市新融典当行
山东省齐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明水汽车配件厂
潍坊众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市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江航天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中国南动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株洲市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
招商银行
华商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 重庆市
重庆市商业银行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汽车制造总厂
陕西汽车齿轮总厂
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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