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372号颁布时间:1998-06-24
1998年6月24日 国税函[1998]372号
北京、上海、山东、辽宁、河北、内蒙、浙江、江苏、湖北、湖南、重庆、新疆、陕
西、广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重汽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型集团,到19
97年底,合并缴税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重汽集团的发展,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
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汽集团全资控股45家成员企业(名单附后),在1998年度由其母公
司重汽集团公司在山东济南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二、重汽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制或资产重组过程中,
因股权发生变动而变成非全资控投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
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重汽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
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会计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
管;当地国税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
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重汽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地 址
1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2 四川汽车制造厂 重庆市
3 陕西汽车制造总厂 陕西省西安市
4 长征汽车制造厂 河北省邢台市
5 青岛专用汽车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6 潍坊柴油机厂 山东省潍坊市
7 杭州汽车发动机厂 浙江省杭州市
8 綦江齿轮厂 重庆市綦江县
9 陕西汽车齿轮厂 陕两省两安市
10 株洲汽车齿轮厂 湖南株洲市
11 重庆卡福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
12 重庆红岩汽车弹簧厂 重庆市
13 重庆油泵油嘴厂 重庆市
14 临清专用汽车制造厂 山东省临清市
15 天山汽车制造厂 新疆乌鲁木齐市
16 株洲汽车制造厂 湖南省株洲市
17 扬州汽车电机厂 江苏省扬州市
18 中国重型汽车销售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19 小国重型汽车青岛销售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20 小国重型汽车烟台销售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
21 中国重型汽车重庆销售公司 重庆市
22 中国重型汽车西安销售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23 中国重型汽车北京销售公司 北京市
24 中国重型汽车上海销售公司 上海市
25 中国重型汽车邢台销售么司 河北省邢台市
26 中国重型汽车物资供应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27 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28 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营业处 陕西省西安市
29 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营业处 重庆市
30 中国重型汽车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31 重汽厦门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
32 重汽进出口公司珠海南方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33 中国重型汽车科技开发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34 中国重型汽车租赁商社 山东省济南市
35 中国重型汽车工厂设计院 山东省济南市
36 中重万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37 中国重汽进出口公司济南贸易部 山东省济南市
38 中国重型汽车销售公司广州斯太尔重型汽车经营部 广东省广州市
39 中国重型汽车沈阳销售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40 中国重型汽车武汉销售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41 中国重型汽车呼和浩特销售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42 重汽集团济南部件厂 山东省济南市
43 重汽集团济南运输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44 重汽集团济南精密铸造厂 山东省济南市
45 重汽集团济南内饰件厂 山东省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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