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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2]961号颁布时间:2002-11-12

     2002年11月12日 国税函[2002]9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的执业行为,保证企业所得税代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 《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 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附件: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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