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 519号颁布时间:2001-07-03
2001年7月3日 国税函[2001] 519号
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四川、河南、陕西、江苏、湖南、广东、山东、安徽省
(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是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7号)
的有关规定,为支持该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现就该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问题通知如下:
一、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所属的50家全资控股企业(名单见附件),200
1年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在武汉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
法。
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
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
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
关规定,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检
查和监管;当地国家税务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
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01 武汉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02 武汉钢铁集团炉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03 武汉钢铁集团耐火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04 武汉钢铁集团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05 武汉钢铁集团民用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06 武汉钢铁集团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07 武汉钢铁集团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08 武汉钢铁集团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09 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0 武汉钢铁集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1 武汉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2 武汉钢铁集团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3 武汉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4 武汉钢铁集团兴达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5 武汉钢铁集团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6 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7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8 武汉钢铁集团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19 武汉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20 武汉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武汉
21 武汉钢铁集团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22 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23 武汉钢铁集团中南轧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24 武汉钢铁集团汉阳精密带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25 武汉钢铁集团襄长材有限责任公司 襄樊
26 武汉中兴冶金高技术应用研究所 武汉
27 武汉威斯科冶金技术开发公司 武汉
28 武钢铁路运输工贸事业部 武汉
29 武钢自动化仪表公司 武汉
20 武钢依姆斯技术服务部 武汉
31 武钢计控艾克普节能电器厂 武汉
32 武钢设计研究院工程造价咨询所 武汉
33 武钢电讯公司 武汉
34 武钢炉料经营公司 武汉
35 武钢材料贸易公司 武汉
36 武汉钢铁集团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37 上海申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38 华枫传感器件公司 武汉
39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 成都
40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重庆
41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西安销售分公司 西安
42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郑州销售分公司 郑州
43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济南销售分公司 济南
44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天津
45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南京销售分公司 南京
46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长按销售分公司 长沙
47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广州销售分公司 广州
48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肥销售分公司 合肥
49 武汉钢铁集团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
50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钢现货销售分公司 武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