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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10号颁布时间:2020-12-25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1225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8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122620211225,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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