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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2020〕24号 颁布时间:1970-01-01

各有关单位: 

  2020年4月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进行修订,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5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同时,我们鼓励各单位以自身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征求意见稿所列问题,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欢迎提供相关案例支持。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四处  冯翠平   

  联系电话:010- 6855 3014(带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fengcuiping@mof.gov.cn  

  附件: 

  1.《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稿)》简介 

  2.《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稿)》(英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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