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颁布时间:2019-04-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 (略)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略)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