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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310号颁布时间:2000-05-09

      2000年5月9日 国税函[2000]310号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中青协)是受共青团中央指导,由志愿从事社会公 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根据成立协议和宗旨, 中青协主要工作是帮困扶贫、帮孤助残、抢险救灾、支教扫盲、扫黄打非、环境保 护、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保险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青协的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 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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