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进出口税收 > 正文
税总函〔2016〕481号颁布时间:2016-1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6〕92号)有关退税率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2016C版出口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C版出口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并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公告
下一篇: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