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俄罗斯远东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494号颁布时间:2000-06-26
2000年6月26日 国税函[2000]494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俄罗斯远东航空公司开通哈巴罗夫斯克至广州往返
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0]353号)转发给你们。对其涉及的有关税收
问题,请按照我国政府和原苏联政府于1991年3月26日在北京签订的民用航空
运输协定以及我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于1994年5月27日在北京签订的避免双重
征税协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俄罗斯远东航空公司开通哈巴罗夫斯克至广州往返航线
的通知》(2000年5月24日 民航运函[2000]353号)
民航中南管理局:
根据中、俄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会谈纪要及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俄
罗斯远东航空公司(“DALAVIA”)将于2000年8月1日起开通哈巴罗夫
斯克至广州往返定期航线。具体计划如下:
航班号:H8-311/312
机型:IL62或TU154
班期:周六
航线:哈巴罗夫斯克——广州——哈巴罗夫斯克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航班开航前
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