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3〕396号颁布时间:2013-11-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的规定,现对15个新牌号规格的卷烟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对调拨价格和批发价格调整的1个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自
附件:1.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略)
2.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表(略)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