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便函[2009]58号颁布时间:2009-03-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
成品油税费改革已于2009年1月1日实施,为及时了解各地在贯彻执行政策、组织税款征收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税制、强化征管提供依据,确保成品油税费改革目标的实现,请你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对本地区所有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税收政策
1、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政策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2、为确保完成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任务,哪些政策亟待完善,具体建议内容。
(二)征收管理
1、纳税申报存在哪些问题。申报表信息是否全部能够录入税收综合征管系统。
2、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请协助填报2009年成品油消费税收入预测表(表样格式见附件),预测2009年成品油消费税收入。
三、请各单位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及收入预测表请于2009年4月3日前通过ftp(路径:centre/流转税司/消费税处/成品油税费改革调查)上报总局。
附件:2009年成品油消费税收入预测表.doc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