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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湖南长沙卷烟厂等5户企业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03]865号颁布时间:2003-07-15

     2003年7月15日 国税函[2003]865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调整和核定部分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湘国税发 [2003]48号)收悉。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规定,现对长沙卷烟厂等5户企业生产的16个新牌号、 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200支) 长沙卷烟厂  白沙金世纪   24.5×(64+20)硬盒翻盖  137.9 长沙卷烟厂  白沙银世界   24.5×(59+25)硬盒翻盖   62 长沙卷烟厂 盖白沙(特制精品) 24.25×(64+20)硬盒翻盖  41 长沙卷烟厂 盖白沙(宽版精品) 24.8×(69+25)硬盒翻盖   47.58 常德卷烟厂  芙蓉王(蓝盖)  24.2×(56+28)硬盒翻盖  165 郴州卷烟厂  金盖华人    25×(64+20)硬盒翻盖    26 郴州卷烟厂  红盖华人    25×(64+20)硬盒翻盖    23.4 郴州卷烟厂  特醇红盖相思鸟  25×(64+20)硬盒翻盖    11.7 零陵卷烟厂  蓝盖九子龙   25×(54+30)硬盒翻盖    54.5 零陵卷烟厂  红盖九子龙   25×(64+20)硬盒翻盖    40 零陵卷烟厂  黄盖九子龙   25×(64+20)硬盒翻盖    22.06 零陵卷烟厂  盖猫头     25×(64+20)硬盒翻盖    21.79 零陵卷烟厂  软猫头     25×(64+20)全包装     14.9 新晃卷烟厂  梅红云湖    25×(64+20)硬盒翻盖    11.03 新晃卷烟厂  盖红云湖    25×(64+20)硬盒翻盖     9.5 新晃卷烟厂  佳品云湖    25×(64+20)硬盒翻盖     8.68   本通知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对交易价格变动卷烟,按照5号令规定,将于2003年10月再予公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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