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4号颁布时间:2018-07-05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88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

国家税务总局

2018622

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

附件1

 

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

编号

纳税人名称

金融机构(共24家)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1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1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1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1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1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1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1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1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1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1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