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对原产于日本的若干进口商品征收特别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01]17号颁布时间:2001-11-26
2001年11月26日 税委会[2001]17号
海关总署、外经贸部:
鉴于中日双方已就解决农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了一致意见,日方已决定不启动对大
葱、鲜香菇、蔺草席3种农产品的正式保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
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1年12月27日起,停止对
原产于日本的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机、空气调节器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
关税。
请海关总署通知各地海关执行。
附件:停止征收特别关税商品税号和具体商品名称清单
商品类别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87021091 ≥30座大型客车(柴油型)
87021092 ≥20座,但≤29座的客车
87021093 ≥10座,但≤19座的客车
87029010 ≥30座大型客车(非柴油型)
87029020 ≥20座,但≤29座的客车(非柴油型)
87029030 ≥10座,但≤19座的客车(非柴油型)
87032130 排气量≤1L的小轿车
87032190 排气量≤1L其他车辆
87032230 1L<排气量≤1.5L的小轿车
87032240 1L<排气量≤1.5L的越野车
87032250 1L<排气量≤1.5L,≤9座的小客车
87032290 1L<排气量≤1.5L的其他车辆
87032314 1.5L<排气量≤2.5L的小轿车
87032315 1.5L<排气量≤2.5L的越野车
87032316 1.5L<排气量≤2.5L,≤9座的小客车
87032319 1.5L<排气量≤2.5L的其他车辆
87032334 2.5<排气量≤3L的小轿车
87032335 2.5L<排气量≤3L的越野车
87032336 2.5L<排气量≤3L,≤9座的小客车
87032339 2.5L<排气量≤3L的其他车辆
87032430 排气量>3L的小轿车
87032440 排气量>3L的越野车
87032450 排气量>3L,≤9座的小客车
87032490 排气量>3L的其他车辆
8703313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小轿车
汽车 8703314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150 排气量≤1.5L,≤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190 排气量≤1.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323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小轿车
8703324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250 1.5L<排气量≤2.5L,≤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290 1.5L<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3330 排气量>2.5L柴油型的小轿车
87033340 排气量>2.5L的柴油型越野车
87033350 排气量>2.5L,≤9座的柴油型小客车
87033390 排气量>2.5L的柴油型其他车辆
87039000 装有压燃式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载人机动车辆
87042100 柴油型其他小型货车
87042230 柴油型其他中型货车
87042240 柴油型其他重型货车
87042300 柴油型的其他超重型货车
87043100 汽油型≤5吨的其他货车
87043230 5吨<汽油型≤8吨的其他货车
87043240 汽油型>8吨的其他货车
87049000 装有其他发动机的货车
87051021 最大起重重量≤50吨的全路面汽车起重车
87051022 50吨<最大起重重量≤100吨的全路面汽车加重车
87051023 最大起重重量>100吨的全路面汽车起重车
87051091 最大起重重量≤5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1092 50吨<最大起重重量≤10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1093 最大起重重量>100吨的其他汽车起重车
87054000 机动混凝土搅拌车
手持或车载
式无线电话 85252022 手持(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
机
84151000 独立窗式或壁式空气调节器
84152000 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器
8415811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热泵式空调器
空气调节器 8415812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热泵式空调器
节 8415821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的其他空调器
84158220 制冷量>4千大卡/时的其他空调器
84158300 未装有制冷装置的空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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