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3日 国税函[2005]767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中意合作——陕西职业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报来国外无偿援助项目免税采购申请
及《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见附件),请求对意
大利政府无偿援助陕西职业培训项目在华采购物资(第二期)免征增值税。请你局根
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
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规定,对附件所列供货单
位向意大利伊利斯公司(Associazione Centro Elis)销
售的货物进行核实,符合免税条件的,免征采购货物销项税额,同时允许其进项税额
在其他内销货物中计算抵扣。
附件:1.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1(略)
2.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2(略)
3.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3(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