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2004年度进口图书资料免征增值税进口额度的通知

财关税[2004]44号颁布时间:2004-11-03

     2004年11月3日 财关税[2004]44号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对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7家图书进出口公司为科 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 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料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 税的有关规定,现将增加2004年度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免税进口额度 通知如下:   2004年度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从上海海关进口图书资料免税额度 原为368万美元,现增加100万美元,共计为468万美元。至此,该公司 2004年度进口图书资料的免税总额度也从原来的4043万美元增为4143万 美元。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