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6号颁布时间:2018-11-01
为进一步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海关统计数据,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海关在定期公布海关统计快报、月报和年报等统计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统计项目。自2018年11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以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在线查询按进出口商品、进口原产国(地区)、出口目的国(地区)、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以及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统计项目分类汇总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数据。
在线查询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海关12360热线电话。
特此公告。
上一篇: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
下一篇: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有关事项的公告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