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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Ⅱ)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颁布时间:2015-07-10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Ⅱ)(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2015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海关总署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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