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8号--关于调整《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8号颁布时间:2015-05-08

  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驻索马里使馆、驻非盟使团(埃塞俄比亚)、驻槟城总领馆(马来西亚)、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马来西亚)、驻普吉领事办公室(泰国)、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德国)、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英国)、驻累西腓总领馆(巴西)、驻拉合尔总领馆(巴基斯坦)、驻登巴萨总领馆(印度尼西亚)、驻伊兹密尔总领馆(土耳其)、驻埃尔比勒总领馆(伊拉克)将实施车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现将调整后的《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30号公告附件《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4月27日
  附件: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

下载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