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1号颁布时间:2014-12-29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1号
为了适应对进出境货物的管理和统计数据应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规定,现公布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计量单位修订表(见附件),修订内容自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计量单位修订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