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64号颁布时间:2013-01-18
为加强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监管,做好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密码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的准备工作,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管理局将于
一、自
二、进口单位进口列入《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的商品,按现行规定办理相关
三、自
四、进口单位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www.chinaport.gov.cn)查询持有的密码进口许可证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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