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3日 国税明电[2001]1号
广东、江苏、浙江、山西、辽宁、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青岛、宁波、深
圳省(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是金税工程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潍坊、滨州、常州、
无锡等四个城市的试运行情况看,去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抵扣联缺联率(即缺
少对应存根联的抵扣联份数与全部抵扣联份数之比)为9.07%和6.67%,造
成缺联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报税,二是企业用于报税的软盘因出
现质量问题无法将数据读入税务机关报税子系统,三是企业分开票机的数据没有汇总
报税,四是因计算机损坏或软件升级造成部分存根联数据丢失。数据采集是否完整、准
确直接关系到稽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整个金税工程的质量。针对上述问题,总局要求各
地尽快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完整、准确地采集到稽核系统。为了
做好这项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企业防伪税控报税的督促检查工作。要求每一户防伪税控企业都要
按规定将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全部进行报税,对未按规定报税的企
业要及时进行催报,对重点税源企业和用票大户要组织人员逐一检查落实。
二、认真做好企业销项发票数据的审核工作。防伪税控报税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严
格按照
国税发明电[2000]50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销项发票明
细数据是否完整准确,发现缺损等问题的,应要求企业及时补报或通过认证子系统采
集。
三、督促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切实做好企业技术服务工作,随时解决企业在开票、
抄税、报税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总局按月对各地数据采集情况进行考核(分省、地市、区县三级分别考核),
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将通报批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