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驻云监[2010]34号颁布时间:2010-03-10
各州、市财政局、有关退税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试运行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财监便[2010]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专员办将于2010年4月份开始试运行该系统,请各地方财政部门、各退税企业做好试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系统软件及操作手册等资料的发放。
1.将系统软件及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挂于云南专员办门户网站,请各相关用户单位自行下载使用。(云南专员办网址:http://yn.mof.gov.cn)
2.将相关资料上载至软件开发公司的信息化系统技术支持平台(http://www.help.ctdos.com)上,各地方财政部门、退税企业等相关单位可通过输入网址或点击监督检查局外网网站(http://www.mof.gov.cn/jiandujianchaj)上“在线服务”栏目下的“信息化系统技术支持平台”链接,登录该网站自行下载使用。
3. 软件开发公司在外网上开设了一个交流平台,各用户单位在使用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可与软件开发公司咨询和交流。(http://122.70.150.30)
三、申报和审核中的数据传递。
1.申报企业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应一并报送相关电子数据。初审财政机关要负责对申报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核。
2.非涉密数据,可通过互联网或拷盘的方式传递;监狱劳教企业等涉密数据,只能通过拷盘的方式传递,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递。
各地方财政部门、各有关退税企业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切实做好系统的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云南专员办一处:白迅、孙雪,联系电话:0871-3619742、3648232
中科达奥软件开发公司:
夏晓辉,联系电话:010-68552701,010-68552732
屠晟,联系电话:010-62651128或010-62651182转805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